更新时间:2022.12.20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公司破产后,股东无需额外承担责任; 2、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
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的手续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转让对价等事宜。 2、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股权转让行为的决议。如果公司还有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有权要
公司需要回购小股东股权的,可通过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的方式解决。具体方法为: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公司申请破产应当经过股东同意。而且,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一般来说,申请破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
一般来说,公司如果破产的话,那么都是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股东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或者是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逃避债务,对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那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份制公司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分配股权: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然后股份应当采取股票的形式来向股东发行,股东拥有多少股票,也就拥有多少股份,当事人拥有多少股份,也就享有多少股权的。当事人向增加股权的,可以通过购买股票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存在股东公司。公司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包括了一人有限责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
原始股是指在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经发行的股票。原始股的持有人一般都是公司的员工,或者一些与公司和私募对象关系密切的人。原始股的投资回报率特别的高,一般情况下,在公司上市后,如果将原始股出售套现,利润往往会是投资额的数倍、几十倍甚至数百倍。原始股
股东并不可以直接申请公司破产。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法律并没有赋予公司的股东直接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因此作为公司股东,并不能直接申请公司破产。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人只包括以下三类:一,企业自身,也就是债务人可以自己申请破产;二,企业
公司入股分红是这样分的,当事人向公司入股的,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公司的全体股东都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来分红的,公司可以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红,可以通过全体股东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分红,比如全体股东可以约定通过认缴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