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行政处罚缴纳罚款应该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之内在银行进行交纳,这个银行是指定的银行。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通常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但是有两种情况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罚款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银行接受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一般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但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二是如果不当场对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交纳的,应该当时交纳罚款,如果不是当时交纳
行政处罚交罚款的时间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十五日内交罚款,有法定情形可以当场交罚款的可以当场交纳。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
行政违法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的二年内没有被发现的,可免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危害,且有危害后果的,在五年内没有被发现的,可免行政处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如果行政机关依法当场收缴的,则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场交;如果行政机关不是当场收缴的,则罚款应当在十五日内交,从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违法行为超过二年没被发现的,行政处罚可以消失。但如果在二年内被发现的,则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追究时效期间有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