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据悉,在逐步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扶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这是一个临时方案,将于2020年底结束,计划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按时收费。但是,我国有关部门考虑到一些风险状况,为了缓解企业负担,将相关方案继续延长一
变更股东不是股权转让,二者概念不等同。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变更股东需要做股权转让,变更股东是股权转让的结果。但如果仅是在原股东间相互转让部分股权的,则不需变更股东,而只需要变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故协议应自成立时生效。 工商过户登记仅为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工商登记并不能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不一定有影响。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原股东就必须要履行偿还义务,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对原股东是有影响的;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的,则股东变更对原股东没有影响。
债权转让后原担保人的责任一般没有变化,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保证人还是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除非未通知保证人,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是: 1、隐名股东享有分红权、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权利; 2、显名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依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
公司分立股东可以变动。如果公司分立前有约定或者确实有需要的话可以进行股东的变动。但是变更股东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变更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
股权质押后不能变更股东。 股权质押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在质押期间股权是不能转让的,不能转让的股权是不能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
增资扩股后质权人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以股权出质的,债权人作为质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增资扩股后,所对应的公司资产价值并不减少,不会影响质权人的权利实现。
股权转让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应当做相应修改。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股东名册,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