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法院一般需要在当事人起诉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拖着不立案可以问清楚原因,要求法院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如果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
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两种,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个月,二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6个月。立案一年没有开庭审理,如果没有裁定中止审理,就一定超过了审理期限,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院长或者上一级法院投诉,要求说明原因,尽快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
法院立案后不开庭,如果超过了审理期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院长或者上一级法院投诉,要求说明原因,尽快审结,处理案件承办人员。如果是在审理期限,则需要耐心等待,毕竟法院的事务也很多。
法院拖着不立案可以向立案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要询问不立案的原因,并要求
不给立案说明: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刑事自诉不予立案处理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
法院立案难,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举报。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都应当立案受理。立案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
如果达到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
报案后,公安机关却不同意立案,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时,书面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
法院立假案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报案者故意报假案,那就是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