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
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要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需要在上述期限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但是情况复杂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延长复议的期限,但至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申请行政复议最长在五日内答复。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
行政复议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十日。并且申请延期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在获得批准后,复议机关还需要及时地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行政复议回复期限是五日。根据是《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一般情况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超过申请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由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
交警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