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第二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第二顺序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但是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不均等分配。 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不论是法院还是继承人在协商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该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但仅限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亲生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但是收养关系成立之后亲生父母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在继承遗产时,法定的第一顺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没有先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比例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有先后顺序吗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是全部均分遗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前述“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经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