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人民法院在作出准予采取财产保全的裁定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人民法院认为是可靠并且充分的担保,该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至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可以是银行信用担保、现金担保、车辆等动产和房屋等不动产的物的担保,
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法律条文上确实没有详细具体的规定,法律只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
民事裁定书 (××××)……财保……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于××××年××月××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在保全期限内一直是有效的。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诉讼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____籍贯____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_住址_________被申请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____籍贯_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根据结婚登记地在网上搜索结婚登记地的所在市,或者省的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之前结婚登记的具体婚姻登记部门,就可以进行离婚预约。预约成功后,夫妻双方可以根据预约日期,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
离婚诉讼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供担保,如不提供足额担保,法院有权驳回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紧急情况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