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以下情况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虚假出资;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作为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
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是一个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股东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纠纷需要赔偿,或者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破产,股东的损失仅限于投资,不涉及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
新股东对公司原来的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股东如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需要不承担债务责任,债务的承担主体仍然是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出资人也对公司债务不承担公司责任,因为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名义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
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