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 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经代表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如公司股东虚假出资,依法可由公司本身直接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出资,并赔偿延期出资的损失。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在股东代表公司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可一并要求未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 1、原始取得,即股份公司发起人根据出资协议而取得; 2、继受取得,即当事人通过转让、赠与、继承等民事法律行为获得股东资格的方式;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的其他方式。
在我国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出资不足时,以不足的部分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2、因违反出资协议,造成公司损失的违约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责任。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