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刑事案件上诉之后一般是可以申请撤回的。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是因为自诉案件没有侵犯到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是私人之间利益纠纷。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前面两种自诉案件可以调解,但是对于第三种自诉案件
刑事案件可以调解,但只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而公诉部分是不得调解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1)首先要求的是加害人承认犯罪。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 (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
轻伤案件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撤案。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此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案件。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
刑事立案后并不是都可以和解。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3)被害人自愿和解。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能进行刑
公诉案件是不可以调解的。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如果两个人发生打架,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打成重伤,那这个时候这个人答应另一个人赔偿,这个时候双方是不可以调解的,法律规定只有轻伤才可以调解。如果打成重伤是刑事犯罪,不能够调节的。
盗窃案件不可以调解,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案件,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盗窃案一经侦查立案,除《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不予撤销案件。盗窃案调解,规范的表述是“退赃或者获得受害
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和解制度。不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和解”条款,还是刑事诉讼法中明确的刑事和解制度,其中最根本的作用就是让受害人损害的法益尽可能的进行补偿。此外,不论是和解条款还是和解制度,法律并没有把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诉权让渡给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