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起诉的区别有: (1)评价对象及结果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的诉权作出的评价,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2)适用法条及情形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原告仍坚持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具体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4、适用阶段不同;5、适用的内容;6、目的不同;7、法律后果不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后再申请仲裁,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
适用的目的不同。裁定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
驳回诉讼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的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诉讼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于原告诉讼的驳回诉
法律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诉讼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适用于驳回诉讼的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诉讼;但适用于驳回诉讼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