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要成立犯罪,要从以下角度综合分析:首先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侵害的对象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侵害的利益是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犯罪主体主观上为故意犯罪,客观上要求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成年人从事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
在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本罪所雇佣的对象限于童工,即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雇佣已满16周岁的人从事劳动的,不能构成本罪。第二、雇佣童工所从事的必须是危重劳动。须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方能构成本罪: 1、雇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按照规定,是指行为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雇用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2)从事高空、井下作业;(3)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以及有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
雇佣童工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监护人的,从责令之日起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1万元。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解释为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佣童工一般都是不合法的。但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去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该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