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关于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问题主要有以下规定:按照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次数、方式当事人能达成协议的依其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离婚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通常有以下三种原则: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1、首先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 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债务的处理方式: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处理欠款。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由生存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离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处置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的个人财产归自己所有,不在分割范围内。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
夫妻离婚诉讼期间陪嫁品不是一定能要回。若该陪嫁系双方结婚登记后产生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该陪嫁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娘家陪嫁一般应归女方所有。因为陪嫁物品一般是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可以自由处理。即陪嫁物品在结婚之前女方就已经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故
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带走要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
女方的陪嫁物品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还是归女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但陪嫁物品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归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按照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