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债务人死了,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 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判定。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如果债务人留有财产和债务,由其继承人继承财产和债务。继承人应当先缴纳继承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及债务的话,债务人生前的欠款是不需要继承人偿还的。如果有担保人的话
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来主张权利。继承人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清偿,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等人员来主张权利。
如果是连带之债,那么其中一个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他债务人主张清偿;如果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同样的,不考虑债的类型,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主张清偿债务。但是前提是有继承人并且该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否则,债权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债务人死亡的,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债务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追讨。如果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讨要债务,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灭,债权人仍旧可以追讨债务。 1、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讨债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
如债权人死亡,债务是不会消灭的,债权将会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首先可以行使继承权继承他的债权,然后继承人向债务人行使清偿权让他还款。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债务人去世的,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外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