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犯人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但是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于被羁押人与近亲属通信的,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对于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才可以会见。
羁押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羁押期间能离婚。但是当事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想与被羁押的配偶离婚的,应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刑事法有关孕妇、哺乳期妇女的规定: 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 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
不能羁押。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
不算。本质上,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之后一般是需要通知家属的,且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
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辩护人是可以会见被羁押人,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羁押后若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不通知家属。但是该情形消失的,应当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
羁押后一般都会通知家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国家机关一般都会通知其家属。但是被法院宣判的,判决书依法会送达到案件的被告人、公诉机关和辩护人、代理人,通知其家属并不是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