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有以下情形的公证遗嘱会被撤销: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
遗嘱公证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若公证遗嘱存在以下情形,则公证遗嘱无效:遗嘱内容侵害了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了遗嘱;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
有以下情形的公证遗嘱会被撤销: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
立遗嘱时在如下情形下需要有见证人: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等。见证人还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是继承人以及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公证遗嘱丧失效力的情形有一下5种: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
可以申请遗嘱公证的情况包括:立遗嘱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办理公证的,就可以立公证遗嘱,且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公证遗嘱一般指的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公证遗嘱丧失效力的情形有一下5种: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根据规定,遗嘱分为五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的公证遗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 1、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经审查无效或者效力无法确认的;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或者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处分了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的; 4、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