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的要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条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 (三)客体条件: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没有设定情节要求,根据此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法律将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要求。构成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如果有打击报复行为
1、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定罪量刑。不适用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该条罪名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2、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没有设定情节要求,根据此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法律将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要求。构成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如果有打击报复行为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