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对没收财产的执行,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一起执行。而罚金的数额,是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的,并由犯罪分子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有: 1.严重程度不同。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 2.处罚形式不同。没收财产是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而罚金只是一定的金钱数额。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1、两者针对对象不同,没收财产主要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贪污受贿罪、侵犯财产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是针对贪图利益性的犯罪;2、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部分以及所有的财产,可包括现金或者其他财产。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二者都是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
关于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二是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只有依法
没收财产主要有以下适用方式: 1、并处没收财产,即应当附加适用没收财产; 2、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必须择一判处,且只能附加适用; 3、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在量刑时,既可以对犯罪人附加适用,也可以不附加适用。
罚款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没收财产刑执行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执行罚款。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强制缴纳后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刑法学界目前的通说
罚金和没收财产一般而言是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罚金和没收财产是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主要是有下列区别:罚金相对于没收财产刑罚更轻;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以及罚金可以分期或者一次性缴纳,但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罚款与没收财产的区别在于: (1)在适用对象中,罚款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婪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情节严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款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的现实所有;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