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继承: 1.遗嘱未处分的或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2.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涉及的那部分遗产。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后所涉及的遗产。 4.遗嘱内容无效的。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 1.继承人中有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多分; 2.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生前照顾较多的可以适当多分; 3.有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在下列情况中,要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则: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3、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遗产已失去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
法定继承适用的情况如下: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生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方式一般只有书面形式。但继承权纠纷诉讼中,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或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即可认定放弃表示生效。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
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规定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有继承权,没有放弃继承权; 2、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 3、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的内容和定立遗嘱的形式合法有效; 4、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有制定继承人继承部分或者全部遗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其他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