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公司法》第三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责任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遗产范围的界定: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其他合法财产、如住房公积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认定方式如下: 1.传统理论认为,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 2.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在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人,不具有股东的资格; 3.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力,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 4.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必然要给予股东
遗产实行财产继承,而不实行身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财产权利、债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部分等,也包括财产义务,如应交纳的税款和遗留下的债务。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署名权等不能作为遗产。
遗产实行财产继承,而不实行身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财产权利、债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部分等,也包括财产义务,如应交纳的税款和遗留下的债务。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署名权等不能作为遗产。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是指签订发起人协议时,载明的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公司不能成立时,由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以及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