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拆迁停产企业有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停产企业虽然有停产停业损失,但是政府征收补偿款中,包含了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企业拆迁停产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并不需要企业自身承担。征收补偿包括以下项目: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企业停业停产损失的计算方式: 1、如果企业是因为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2、如果企业是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计算方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属于补偿范围,并且,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进行补偿。《征收条例》第23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个条文的意思是说,企业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按照企业在被拆之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施工合同,也叫做工程合同或者是包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了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