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裁判规则如下:如果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上诉后法院不一定会直接判离婚。不管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其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仍无法挽回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让夫妻和好,或者是夫妻无法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的,即使是二审,法院也不会判决二人离婚。
再审程序是针对生效判决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而赋予当事人的特别救济程序。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提起上诉或提起上诉又撤诉的当事人,应视为其已接受一审的判决结果,其对诉讼权利已作出处分,一般不应再为其提供特殊的救济机制。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再审的抗诉和撤回再审抗诉的撤回不能撤销,只能撤回。法院审理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但是必要符合以下情形: (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上诉二审,判决一般不会加重刑罚。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对于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