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诉讼文书送达的方式有原则上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若是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有居所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对在我国境内无居所的,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等送达;实在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离婚诉讼公告的送达方式: 1、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件,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后视为送达; 2、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时可以将待送达的诉讼文件张贴在人民法院公告栏或者公共场所播放,国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送达60日,视为送达; 3、涉外民事诉
行政诉讼中,送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应以直接送达为主要方式,如果不能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其他的方式送达。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行政诉讼书可由人民法院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来送给当事人。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办法。
法院文书有错误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这是审判机关依职权认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而采取的方式。若当事人认为执行依据的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只能是向执行法院提交不予执行的申请,待执行庭审理后认为确有错误的,方裁定不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涉外合同文书的送达: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