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侵权和违约责任不可以同时请求。受损害方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承担相应的责任。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适用其中之一。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视为约定的损害赔偿。当然,如果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而违约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并存。
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必然生效,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延迟生效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房产赠与的关系成立之后,受赠人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之前,赠与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违约责任就是违反了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民事责任。其主要特征为: (1)违约责任的性质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是行政责
不算,具结书只能说明当事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视为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有规定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1、不能。必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原则。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
违约责任一般不涉及第三方。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所赠财物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若赠与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或者非法所得的财物,则赠与合同无效;2、赠与合同的内容系赠与人自己意志的真实表示。如果赠与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都是合同责任的两种体现方式,其实两者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合同违约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支付违约金,有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形式相结合的责任性质,并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产生的损失金额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受害者没有受到损失,一旦
买卖双方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事后却出现了一方违约的情况。由于一方违约的情况发生了,给另一方带来了损失,另一方在这时候就要通过法律去追究违约方的解除合同的责任。第一种,合同解除后,一方在合同解除前还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