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6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其他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
遗弃武器装备判刑如下: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将被判刑。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丢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造成不良影响的,丢失的武器装备因未及时报告而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武器装备罪需要承担以下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武器装备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盗窃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等特别严重的情节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要素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等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等人员。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应按如下标准判刑: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判得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军人及非军人非法出卖或者转让武器装备的行为。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客体是军队的武器装备,即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以及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
行为人构成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破坏武器装备罪的判罚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是战时犯此罪的,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