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由卫生部门处理。
不会被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4、
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提供材料,进行受理3.组成专家鉴定组、组织鉴定 4,。若当事人不服结论,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
1、医疗事故鉴定指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等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2、申请程序,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填写申请书等。 3、受理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等。
医疗事故的死亡鉴定分为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法院要求鉴定。其中,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申请书复印件;交纳鉴定费的收据。医鉴办收到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程序为: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