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在我国,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二是监狱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报请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
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处于孕期、哺乳期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予以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2、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属于孕期、哺乳期妇女的。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同时法律还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的或者哺乳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一般来说,被监外执行的的罪犯会在居住地矫正机构执行刑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担所患疾病需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如下: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
监外执行收监情形有: 1、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2、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且罪犯刑期未满的情形。
收监执行有以下种类及需要的条件: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2.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针对已经被判处死刑、缓期死刑两年执行以及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允许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以下3点,1、罪犯有严重身体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孩子;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应给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可通过当地
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监外执行: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犯罪分子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采取暂予监外执行不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罪犯不能或限制监外执行: 1、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监外执行。 2、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