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因工受伤的职工可享受的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无法上班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认定为工伤后能享受的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
停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押执行的。
职工刑满释放后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法律特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权利。该项权利不因受工伤的劳动者被判刑而被剥夺。因此如果刑满释放后如果符合享受工伤待遇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其他。
享受以下待遇: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没有重大过错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女职工。 2.《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
农民工工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与其有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