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股东出资有瑕疵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在不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出资不足的股东的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表决权应当受到相应的限制。关于未足额出资股东是否有权分配请求,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来说,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决定分红并
三位股东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股权,但是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根据其盈利程度来分配股权,经协商确定,公司还可以将其收益或股息转换为股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东身份,就应当承担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未出资如果受让人知道,且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则可以转让股权;反之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则不可以转让股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
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有效。若是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股东对认缴出资额期限自主约定确定。但超过一定合理期限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若是转让人没有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则受让人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基本的义务。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但是转让时应当告知受让人。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在约定时间内缴足出资,并不会因为将股权转让,出资的义务就消灭。
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内部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限制;但是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