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例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等;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行业。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了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
一、被拆迁人主要的实体权利 (1)所有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地役权; (2)经营权 二、被拆迁人主要的程序性权利 (1)知情权 (2)听证权 (3)选择权 (4)对评估结果异议权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6)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后以房地产抵债的;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的; 6、合作建房建成后进行转让的; 7、非公益性赠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的;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个人互换住房的;开发商房产产权未发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的机构有: 1、行政机关; 2、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