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有以下情形: 1、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 2、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 3、自购药品的,但符合《社会保险法》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交通事故、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但是从反面规定了停止享受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享受待遇: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人发放5%的养老金;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在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2
社保死亡待遇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满足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实际缴费满一定期限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
劳动者留用察看期间出工伤,如果经认定后情况属实的,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其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的,由单位来支付。
非全日制用工,是形成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与一般意义上的全日制劳动关系不同, 但非全日制用工仍属劳动关系范围。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