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包括下列范围:暂时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暂时控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例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当事人财物;冻结当事人财物等。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属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范围,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审查相应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判决。
诉讼费包括以下两种: 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其他诉讼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
诉讼费包括的范围是: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等,一般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分段计算。
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违法拘捕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违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违法掠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暴打等暴力做法或者唆使他人以暴打等暴力做法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丧命的; (四)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三)行政指导行为; (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五)行政机关作出
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 1、检察院,以保护公益和维护法律为依据,有权对民事和行政争议进行干预; 2、环境行政机关,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为保证其严格实施环境法,环境行政机关被授权拥有强大的环境行政执法手段; 3、环境组织,是作为一种最主要
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主要包括两个,一个是针对个人、企业等,一个是政府行政机关,具体划分又可以分为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行政机关等,但主要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范围: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