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具备共同的故意,有两层含义: 一是几名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都持故意的心理状态,即都明知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是几名犯罪人相互明知,即都认识到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定为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
认定寻衅滋事要看情节的,具体如下: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打架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寻衅滋事的,寻衅滋事是行为人单方面实施的一个行为,故意的挑衅,打架如果说一方行为人故意的辱骂,挑衅等导致双方打起来的,也是属于寻衅滋事的。
认定寻衅滋事的标准: (一)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在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时应该综合以下几方面的来进行分析: 1、
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罪者通常为主犯。符合标识的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三次”寻衅滋事是指行为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由于在时间跨度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行为发生在追诉时效内就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相比,聚众斗殴罪的法定最高刑更高,达到了十年有期徒刑,因此是聚众斗殴罪更为严重。《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