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
二者区别如下: 1.侵害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是全体社会成员所组成的生活共同公共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是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 2.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动机各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寻衅滋事罪发生在公开性和非特定性的场所,故意毁坏财物罪发生在隐蔽的场所;寻衅滋事罪一般出于寻求精神刺激,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出于个人报复心理;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公共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是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两者都是破坏破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如下: 首先,客体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抢劫罪的案件是公私财产权利和公民人身权利。 其次,客观方面特征不同。 第三,主体特征不同。 第四,主观特征不同。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分: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如下:在客体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是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与人身权利;客观上,强迫交易罪可以采取各种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主体上,强迫交易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
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
应注意将寻衅滋事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闹事行为区别开来。一些公民因民事纠纷或个人恩怨在公共场所殴打、辱骂他人,在路上拦截、追逐他人,或为索要债务而强行拿走、毁坏、占有他人财物等行为,虽然在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罪相似,但都是事出有因,没有无事生非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聚众斗殴的“聚众”一般是指一方纠集三人以上,寻衅滋事罪在人数上没有这方面限制,不要求在三人以上; 2、聚众斗殴的犯罪对象明确,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对象有随意性; 3、聚众斗殴对暴力的程度没有特别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