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不可以的,行政强制法没有涉及强制拆迁征地等。如果从严格的法律定义来看,强制拆迁事实上是行政机关代为履行法院通过法律程序已经裁决的执行命令,属于间接强制。就此而言,《行政强制法》未能明确、具体规定的,实际上是强制拆除房屋这种代履行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变更判决只能针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变更。(2)行为显失公正。适用变更判决,应注意的特殊事项是《行诉解释》第55条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变更判决
判决之后执行不到位怎么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
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依法执行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
申请执行人想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的,可以通过电话催促,如果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如果有被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执行;当事人是公民或者一方是公民的,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一
外地法院判决,可以在本地强制执行。如果是原告方,可以持生效的判决书,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在原判决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作出判决的法院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委托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