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概念: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侵权一样,是一种法定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具体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2、构成要件: (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是指自己获得利益后,从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失等行为。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获得者被称为受益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者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获得利益。不当得利法律事实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利益,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这此,双方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处理不当得利的方法有: 1、原
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举证责任有: 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得利人取得该不当利益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损人可以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是: (一)受益人为善意的法律效力; (二)受益人为恶意的法律效力; (三)受益人先善意后恶意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是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其他。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