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女方的经济条件稍有薄弱,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成长虽然离不开物质需求,但是也离不开精神保障,例如对于孩子的陪伴关心等。并不是哪一方更有钱,孩子的抚养权就归哪一方。经济能力上处于劣势的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丈夫出轨,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要视情况而定。出轨并不会直接当然的剥夺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出轨引发的离婚,是要结合孩子的意愿,还有双方的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如果说孩子年龄是两周岁以下,那么一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女方的,女方不可以单独做决定为孩子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一般而言应当跟随父亲姓或者母亲姓。除了个别的特殊情况有例外。在为未成年子女修改姓名的时候,应该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一致以后
女方即使经济条件较差,也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
女方有债务问题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在法律上,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权利。只是一方有债务问题,那么往往体现了该方的抚养能力比较弱,那么会成为一个不利的因素。此时就要努力的证明自己在其他抚养能力上比男方具有优势,或者是证明
遭家暴的女性是否能够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分情况。如果男方仅仅是对女方实施暴力行为,但并没有对孩子进行暴力行为,那么法院不会直接因为男方实施了暴力,就直接剥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如果男方是对孩子也实施了暴力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时
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可以归女方。抚养权并不是说法院都会判决一人一个。判决抚养权一人一个,表面上看好像是对父母公平的,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可能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能够机械的平均分配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而应该去考察孩子到底跟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离婚后,房产是否可以单独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要看子女的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子女不满八周岁的,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能将房产单独过户在其名下。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则可以过户在其名下,视为对其的赠与,无需专门办理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患者在遭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标准主要有:第一,医疗费。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
没有工作的女性在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比如说男方是婚姻之中的过错方,男方有出轨,家庭暴力等行为的,那么在离婚的过程之中,男方将处于劣势。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归女方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比如说有赌博家暴等行为的,那么这
一方再婚并不是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确定,不能够再随意的变更。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容易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女方有再婚的行为,并不是说就一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女方再婚后对孩子有虐待的行为,或者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