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合同法第46条内容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下列几种情形:第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是用人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法46条的内容有: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劳动法第八十七条内容如下:用人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以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