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还有: (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
括号备注不含税,或者对税款用单独条款约定。合同写明不含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很多合同就注明,此价格不含发票,如果需要提供发票,需另外支付多少钱等。在合同里面标明商品不含税是常见的一种商业行为,这种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并且依法交纳税费的,就是合法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
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该内容属于法定无效情形,或者当事人已对该合同作出变更,否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看具体情况定。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这个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调价,那么是可以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比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条款;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
格式条款不是霸王条款,而霸王条款往往是格式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不是。 超过总合同价款的20%的定金条款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只要是双方协商好了一致同意的话,它是可以有效的,不一定是无效。 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
租房价格不同的可以在合同中写明:租房价格、交租方式、交租时间、价格变化的幅度与价格变化的时间,一并写明租房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状况、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