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3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均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也包含了晚
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指的是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二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对概念。具体来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2、被继承人的祖父母;3、被继承人的外祖父母。其中,这里提及的兄弟姐妹,可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继子有权继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有人阻止私生子行使继承权,可以向法
内地居民想要继承在香港的遗产的,可以委托香港的律师来办理,申请人要提交相应的资料,根据香港法律来执行。 办理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流程包括: 1、让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核算死者的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的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对不动产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遗产的继承权不需要申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分为遗嘱继承权以及法定继承权。同时,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人可以根据遗赠协议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相应的权利,参与遗产的分割过程。具体来说,虽然遗产的继承权不需要申请,但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为了保障继承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继承人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是多位继承人继承同一份遗产,都必须前往同一个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有多个不动产,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前往其中一个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
法定的第一顺序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房产,那么该房产将作为遗产参与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房产继承的顺序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房产的继承规则依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当中所描述的内容进行继承,无论
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对爷爷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孙子女,但是如果爷爷立了遗嘱约定房产由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可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