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复婚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基本类似,办理复婚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双方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证明,离过婚的还要带离婚证。因为是复婚,所以男女双方并不需要在做婚检。复婚后之前离婚时划分好的财产全部属于个人
办理复婚与办理结婚的程序相似,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办理复婚的,需要以下手续及证件: 1.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材料,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
复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需要办理的手续:当事人双方携带以上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复婚也必须要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1、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
在结婚时,人们都是希望能够白头偕老的,只是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两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分岔口。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达成了统一意见,这时男女双方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者颁发结婚证的
1、申请; 2、填写声明书; 3、签名; 4、审核登记; 5、发结婚证。因为是复婚,所以男女双方并不需要在做婚检。复婚后之前离婚时划分好的财产全部属于个人财产,而抚养权就会自动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跨省办理复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并不是随便一个地点就可以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
离婚后想要复婚办理复婚手续的办法: 1、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3、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