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处理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视情况而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
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因此,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争议,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对仲裁裁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调解。 3.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在当前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能过于抠条文,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又能接受,即可达成协议。
是的。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但一般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劳动纠纷的民诉案也不例外。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劳动争议仲裁审理,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六十日结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