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补充侦查期限超了公安机关的处理方法: 1、第一次侦查超期的,可以在第二次侦查中处理; 2、第二次超过的,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补充侦查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
延长审查起诉的条件是: 1、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重大、复杂的; 2、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中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
侦查机关决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真实、充分; 3、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和罪名; 4、完整的法律程序;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免除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二)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三)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 人
侦查终结的条件如下: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犯罪事实没有查清,侦查不能终结; (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的确实、充分是侦查终结的一个重要条件,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案内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确实证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
技术侦查种类: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
受贿罪法院不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只有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都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不一定会坐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可以撤诉情形的,申请撤诉。 二、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听取被告人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三种判
不一定,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要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程序。如果检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有出罪的事由,就应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无罪。即使是审查起诉后被依法提起公诉,也要根据
审查起诉是提起公诉的前置程序,也就是审查起诉不符合标准的,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提起公诉,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总之,只有审查起诉成功了,才会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