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的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
审查起诉退侦是检察院批捕后补充侦查的手续,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能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是案件有关联的,相同特点的就可以。多数情况下,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而在侦查结束之后需要先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有提起公诉的必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公安移送过来,检察院开始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移送审查起诉的相关规定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审查起诉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
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
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的权限的划分: 1、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 2、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3、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一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