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担保合同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担保合同的缔约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并且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合同内容违法,就属于无效合同,自始
民间借款合同担保书主要的内容就是要包括担保人、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基本信息,然后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一个基本状况,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担保的内容,比如说约定的担保方式、约定的担保期限、约定的担保范围、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然后签字写上日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一、一般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起诉或仲裁的,即为保证期
在本质上,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草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写清楚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形式,是保证、抵押的,还是质押; 2、明确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若合同对反担保人的责任方式没有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清晰的,那么反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保证合同的成立时间。而保证合同的成立,需要根据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作出不同的区分:对于在主债权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的情形,主债权合同生效的,保证合同就生效;对于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单独订立的合同,保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但是,要注意: 一、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可能对后续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 二、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要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会对担保人产生影响; 三、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期间,债权人如果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
保证合同的条款不一样,会使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保证合同应写清楚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1、写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保证的方式,如果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只有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居间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就是居间人给委托人告诉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供给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经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
保管合同又被称为“寄存合同或者寄托合同”,它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其中一方将物品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无偿地或者有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或者应寄存人的要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 1、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