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程序中,职工应当承担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事故伤亡等基本证据。这些证据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是否一定要按手印,法律法规那样规定一般签名和按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因为手印具有唯一性,相对签名判定真伪较为容易一些,人社局一般要求证人的证明材料按手印。人社局有要求的,应当从其要求。
是的。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司法救济的前提条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证明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申请工伤鉴定不一定要两个证人。只要用人单位依法提交申请工伤鉴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过审核,认为事情经过属实,属于工伤范畴内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
证人证词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是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一、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二、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三、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
工伤认定不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都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三十日,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过了时效,相关部门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