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需要交纳一定费用。 一、
办理登记结婚需以下证件:双方当事人常住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之前有过婚姻经历的当事人还要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男女各自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双方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申请结婚,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无血缘关系证明和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其中一方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则需要提供他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需要手续: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办理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市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
男女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
结婚证不可以异地领取,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结婚的,一般需要以下的两种材料。分别是: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通常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下: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注册。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发给结婚
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一般而言,如果提交的资料都审核完毕后,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领到结婚证书了。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