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订立遗嘱进行公证之后,可以根据遗嘱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通常以最后的遗嘱内容为准。对于公证遗嘱,对内容做出修改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变更。当事人自行变更公证遗嘱内容的,该变更行为无效,同时,公证后的遗嘱不可以再次修改。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
遗嘱公证并不存在异地办理的说法。公民需要办理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
老人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孙子的行为,是法律遗留下来的。遗嘱人死后,继承人将按遗嘱分配遗产。遗嘱是否有效,都需要满足实质性和正式性要求。意志的基本要素是:1、遗嘱人应当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当具有充分的遗嘱能力;2、遗嘱是遗嘱人意志的真实表达
自书遗嘱可以不公证。自书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即有效,即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公证。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被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当立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 当立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即,遗嘱人可以通过在后的遗嘱,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并不限制在后遗嘱一定是要公证遗嘱的形式。
遗书不一定要公证,不公证的遗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会使遗书具有更高的效力,但并不是遗书生效的必备条件。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法律效力会高于其他一切形式的遗嘱,但法律并不强制对遗嘱进行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律师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在法律允许范围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对遗嘱进行更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通过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那么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那么也要
律师不可以做遗嘱公证,遗嘱公证要去公证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遗嘱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属于遗嘱形式之一。 除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立遗嘱人可以自行选择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而并不要求一定是公证遗嘱。 但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选择哪种
公证员代书遗嘱是可以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