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协议离婚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要想拿到离婚证,需要经过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一方反悔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地机关申请离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在男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需在男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2、在女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需在女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3、在其他地区登记结婚的,需在登记结婚地民政局申请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和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离婚手续必须到双方任一的户籍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并且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需要立案前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手续。夫妻双方如果对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离婚相关问题协商一致,那么需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
1.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办理离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