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
符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且职工及配偶在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的,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已婚的应该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家庭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现租赁住房。租住其他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提取十二次。
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
一、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办理的条件 (一)职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
电话查询:电话咨询:96319或1232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 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名下有房是否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要看是否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要满足这些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房贷时